在德语国加,软管及软管总成的贮存必需凭证相关的标准DIN 20066:2002-10来举行。相关部分摘录如下:装配总成所用的软管必需是4年以内的(自软管生产之日起计时)。软管总成自生产之日起计时,其使用年限不得凌驾6年。在这6年里,贮存的时间不得凌驾2年。
另外,国迹标准化组织的关于软管/总成的使用说明的版本(ISO/TR 17165-2)与DIN标准的部分稍有差别:
ISO/TR 17165-2划定,软管/软管总成的有用期从制造之日起不得凌驾10年(自软管生产之日起计时)。
parker署理软管经由贮存后若目测有疑问(如:外貌有龟裂、锈蚀等),使用前必需对其作压力测试。软管总成在使用中与装备及职员的安 全有关,应确保始终按规范使用。
软管贮存要点:
–贮保存常温下干燥、阴凉、清洁的情形中
–应阻止阳光直射或湿润
–不得贮保存大功率电器周围
–阻止接触侵蚀性化学品
–阻止紫外线照射
–避免昆虫动物咬啮
–远离放射性物质
–上述软管贮存要点均适用于软管讨论
–将软管讨论贮保存带有清晰标识的容器中,例如派克原
包装以阻止混淆。
–带有O型圈的讨论在通例情形下的有用期不凌驾2年,
讨论的贮存也需凭证先入先出的原则,以免造成系统泄